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,礦業開采也越來越多,采礦的同時會產生大量洗礦廢水,特別是錳礦廢水。在錳礦廢水中含有懸浮物濃度較高,這種廢水很容易破壞環境平衡,污染環境,需要及時治理。在處理錳礦選礦廢水時,通常會采用聚合氯化鋁混凝法來進行處理。
采用混凝法常用的混凝劑有:聚合氯化鋁(PAC)、聚合硫酸鐵(PFS)、聚丙烯酰胺(PAM)和六水合氯化鐵(FC)。今天,波濤小編給大家簡單講述下:為何使用聚合氯化鋁來處理錳礦選礦廢水?
選取聚合氯化鋁(PAC)、聚合硫酸鐵(PFS)、聚丙烯酰胺(PAM)和六水合氯化鐵(FC)這四種常用混凝劑,采用正交試驗,以去濁率與去錳率作為綜合評價指標,探討不同混凝劑處理錳礦選礦廢水的效果及混凝條件。不同混凝劑的投加量不同,所要去除處理的效果也不同,具體分析如下:
一、以去濁率為指標
1、以5%PAC作為混凝劑時,各因素影響主次順序為:投藥量>助凝劑>沉淀時間>pH,條件是PAC投藥量1.5ml,助凝劑量0.20ml,沉淀時間15min,pH為6。
2、以5%PFS作為混凝劑時,各因素影響主次順序為:沉淀時間>投藥量>助凝劑>pH,條件是沉淀時間15min,PFS投藥量1.0ml,助凝劑量0.20ml,pH為7。
3、以FC作為混凝劑時,各因素影響主次順序為:助凝劑>投藥量>pH>沉淀時間,條件是助凝劑量0.15ml,FC投藥量1.0ml,pH為8,沉淀時間20min。
4、以PAM作為混凝劑時,各因素影響主次順序為:投藥量>pH>沉淀時間,條件是PAM投藥量1.0ml,pH為7,沉淀時間20min。
二、以去錳率為指標
1、PAC(5%)作為混凝劑時,各因素影響主次順序為:投藥量>沉淀時間>pH>助凝劑,條件分別是PAC投藥量1.5ml、沉淀時間20min、pH為7、助凝劑量0.10ml。
2、PFS(5%)作為混凝劑時各因素影響主次順序為:投藥量>pH>沉淀時間>助凝劑,條件分別是PFS投藥量1.0ml、pH為7、沉淀時間15min、助凝劑量0.10ml。
3、FC作為混凝劑時各因素影響主次順序為:投藥量>沉淀時間>pH>助凝劑,條件分別是FC投藥量1.5ml、沉淀時間20min、pH為8、助凝劑量0.20ml。
4、PAM作為混凝劑時各因素影響主次順序為:pH>投藥量>沉淀時間,條件分別是pH為8、PAM投藥量1.5ml、沉淀時間20min。
實驗結果表明,以上四種混凝劑中,FC的混凝效果較差,PAM對錳礦選礦廢水的處理效果較好,混凝條件為:處理500ml廢水投加1.5mlPAM,pH值為7.0,攪拌后沉降20min,廢水經處理后,去濁率與去錳率分別為96%、92%,其中廢水的pH及投藥量對混凝效果的影響較大。所以,PAM是較適合于錳礦選礦廢水的混凝劑。